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74号)、《四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科高〔2017〕52号)和《四川科学技术厅四川商务厅四川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四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高〔2019〕2号)有关规定。
(二)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全国技先平台”),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行填报。各申报企业应按文件要求编写资料,并准备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