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
邮箱:hudie@caict.ac.cn
附件:1.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表2.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书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