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
1.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主动整改。专利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对重复提交、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以及多批次大量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相关代理机构和代理师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2.自2021年至今,我省已开展了七批次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相关机构务必尽快协助申请人将未申诉成功的、以及承诺同意撤回、正在撤回但实际并未办理撤回程序的专利申请全部主动撤回。专利管理部门将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撤回率低、整改不到位的机构采取约谈等措施,并从专利审查、费用减缓、信用监管、行政执法、奖励资助、评优评奖、行业自律等多方面予以联动约束,严厉打击。
3.对于确需申诉的,机构应指导申请人认真准备申诉材料,并统一汇总提交我中心;每件申诉材料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
申诉材料须详实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企业资质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研发的立项情况、专利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情况、实物照片、销售合同及发票等证据。
4.收到领取非正常专利申请数据通知的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到四川专利代理师协会(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B栋4楼405号)领取光盘资料。按保密要求,领取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盖机构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整改撤回的专利申请,整改材料中务必附上撤回回执(未附回执的,将视为该申请未撤回)。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需加盖机构鲜章。请于2023年2月3日12:00前,将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PDF和office两个版本)以及申诉材料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邮箱:250076462@qq.com)
附件:《2022年第四批次四川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四川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2023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