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人员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国务院相关部门司局有关负责同志;
(二)省知识产权中心主管专利导航工作分管领导,承担专利导航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员;
(三)全省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试点示范园区、试点示范高校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代表;
(四)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国家级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