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并切实履行项目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料真实有效。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2024年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