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项推荐项目
根据《通知》,“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一般项目”实行推荐单位限项推荐(以下简称“限项推荐指南”),有关要求和后续安排如下:
(一)申报数量要求
凡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单位,申报“限项推荐指南”的项目数量要求为:1.企业、市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申报“限项推荐指南”各不超过1项;2.中央在川、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申报各不超过2项,其中,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以科技厅名单为准(见附件,请联系科技厅确定),省属科研院所身份请咨询科技厅。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限项推荐指南”有关支持方向和重点,按限定的项目数量要求,经内部遴选择优后推荐申报;申报单位申报数量超过限定数量的,市科技局按该单位项目系统提交先后顺序和限定数量,仅受理提交时间在前的项目,其余项目不予受理。
(二)提交时限要求
申报“限项推荐指南”的项目,须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含)前完成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工作,逾期(含修改后再次提交)不予受理。
(三)推荐工作安排
2024年5月13日17时(含)前完成申报单位审核提交的“限项推荐指南”项目,市科技局通过系统向科技厅暂作推荐处理;待经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出最终向科技厅、财政厅推荐项目名单后,市科技局将在系统对未列入最终推荐项目名单的项目作退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