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一)定期梳理报送项目清单和企业名单。
请各部门对照《成都市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目录(试行)》,按照重点收集范围及分工(附件3)要求,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按季梳理形成《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报送清单》(附件4),于每季度第一周反馈至。(掌握企业名录、企业信息清单的单位请将名录、清单一并报送)
(二)组织项目业主和企业自主申报。
1.由各部门定期推荐并指导项目业主和企业进行入库申报,由以报表形式按季度整理、反馈推荐申报情况和融资对接进展。按照申报单位填写的“推荐部门”梳理汇总,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将截至上一月末(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的工作进展反馈至各部门。
2.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宣贯和指导,做好工作统筹,推动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主体申报入库;申报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原则上应同时申报气候友好型企业,不符合具体要求的除外。
3.申报平台为天府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www.tfxqgycs.cn)注册流程及申报方法详见《气候投融资项目线上申报指南》(附件5)
(三)开展常态化认定、入库工作。
天府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气候投融中心”)负责气候投融资项目和企业认定管理日常工作。项目和企业入库申报采取常态化申报受理、分批次认定的工作模式,由项目业主和企业自主申报,气候投融中心组织评审认定、确定入库项目名单及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和气候友好型企业库。
(四)加强入库服务及能力建设。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贯,主动强化政策和金融服务功能,举办气候投融资主题研讨会、交流、培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托“天府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入库主体融资需求推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气候投融中心定期组织项目业主、企业与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层次的投融资对接合作。
(五)推动政策衔接及信息披露。
对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和“企业库”的主体,应加强筛选评估,推动有条件的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与管理,树立先行示范案例。用好用足市发改委零碳券等专项补贴政策,落实绿色债券发行、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财金互动政策,持续精准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提升普惠金融多样化供给,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蓉易贷”等既有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