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绿电制氢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制氢设计能力500标方/小时以上(含500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企业,按实际电解水制氢用电量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补贴由成都市及企业所在区(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参照对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属地区(市)县补助的基础比例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取得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报单位取得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3.申报单位须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加装电表计量。
4.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电解水制氢项目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5.电解水制氢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能够反映实际制氢量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电解水制氢的用电量及证明材料(需针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装表计量)。
8.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9.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