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1.鼓励争取国家专项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端软件类有关发展专项是指:由信息技术发展司开展,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5大领域的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类试点示范项目是指:入选“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国家级试点示范名单”等项目;软件类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制定的软件类标准工作成果须取得实际应用成效。DCMM三级(含)以上是指:三级、四级、五级。ITSS三级(含)以上是指:三级、二级、一级。
2.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申报指南中的项目,项目补助(支持)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不纳入补助(支持)范围,认定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3.因未按规定顺序编制排版材料,导致项目未通过评审,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4.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5.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奖励),项目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6.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统计系统:http://service.chinasoft.org.cn/。(是否已纳入行业统计,可咨询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028-85335050-813)。
附件:
1.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2.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2024年)封面模板
3.XX区(市)县推荐申报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2024年)
4.诚信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