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区(市)县按照各处室的储备指南规定时间,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佐证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归口管理处室核定后,以正式文件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初审。项目归口管理处室按市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项目归口管理处室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区(市)县上报的项目,开展可行性评审论证,并对项目进行分类和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报局党组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报送计财处入库。
(四)结果公示。计财处将牵头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同时,相关区(市)县在其部门信息网进行辖区内项目入库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