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内贸方向
(一)支持批发企业上台阶
1.事项内容:对在成都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平均增速,且全年销售额超过10亿的批发企业,销售额较上年每增长2亿元奖励4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商务局
4.责任处室:服务业发展处
5.联系方式:028-61883655
6.支持对象:在成都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平均增速,且全年销售额超过10亿的批发企业。
7.支持标准:销售额较上年每增长2亿元奖励4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8.申报条件:(1)在成都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平均增速,且全年销售额超过10亿的批发企业。
9.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2024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速等相关支撑材料(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报表证明材料)。
10.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平台、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1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4月30日
12.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3.审批环节及时限:(1)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初步确定奖补企业及奖补金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时限38个工作日。(3)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4)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4.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支持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15.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无
(二)支持零售企业多做贡献
1.事项内容: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零售额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商务局
4.责任处室:流通产业处
5.联系方式:028-61883659
6.支持对象: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
7.支持标准:零售额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8.申报条件:(1)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3)零售额较上年增长5000万元及以上。
9.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2024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速等相关支撑材料(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报表证明材料)。
10.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平台、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1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4月30日
12.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3.审批环节及时限:(1)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初步确定奖补企业及奖补金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时限38个工作日。(3)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4)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4.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支持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15.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无
(三)支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
1.事项内容:对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餐饮营业收入较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商务局
4.责任处室:国际美食处
5.联系方式:028-61883739
6.支持对象: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
7.支持标准:2024年餐饮营业收入较2023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8.申报条件:(1)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的餐饮企业;(2)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3)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量超过1000万元。
9.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2024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速等相关支撑材料(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报表证明材料)。
10.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平台、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1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30日
12.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3.审批环节及时限:(1)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初步确定奖补企业及奖补金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时限38个工作日。(3)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4)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4.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支持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15.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无
(四)支持二手车消费市场发展
1.事项内容:在成都市注册,已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且统计在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汽车销售企业)。按其二手车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可与第二条政策叠加享受,已享受省级二手车销售奖补部分不重复享受。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商务局
4.责任处室:流通产业处
5.联系方式:028-61883659
6.支持对象:在成都市注册,已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且统计在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汽车销售企业)。
7.支持标准:按照二手车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
8.申报条件:在成都市注册,已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且统计在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汽车销售企业)。按其二手车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已享受省级二手车销售奖补部分不重复享受。
9.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件3);企业申请报告(附件4、5);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申请企业奖补期间的二手车销售额证明材料(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合同、收款凭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10.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平台、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1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4月30日
12.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3.审批环节及时限:(1)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初步确定奖补企业及奖补金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时限38个工作日。(3)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4)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4.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支持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15.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