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本地技术改造服务快速响应能力,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和构成相对稳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申报单位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服务内容与新型技术改造相关,遵守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 (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