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附则

  • 发布日期:2024-06-20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青白江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附则

附则
(一)本扶持政策由区经信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政策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本政策如与区级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同级扶持政策均不重复享受。
(二)本政策自2024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4年1月1日至本政策实施前,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的,参照执行。
附件:政策“工具包”清单政策“工具包”清单

序号 支持方向 具体政策内容 责任单位
1 上规资金支持 对“月上规”“年上规”和退库后重新上规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25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区经信局
2 住房支持 对新上规企业人员(限1名,上规2年内),给予2年内租住区属国有企业租赁住房100%的补贴。 区住建局
3 子女教育支持 对新上规企业人员子女(限1名,上规1年内),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统筹安排到当年学位充裕的幼儿园和学校就读;申请转学到我区公办高中就读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决定安排学校。 区教育局
4 医疗支持 对新上规企业人员(限1名,上规2年内),参考“智汇陆港”人才绿卡项目,可在青白江区人民医院享受1次健康体检服务(套餐标准:1500元/人),经费由区财政局保障。 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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