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对象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所在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查验“信用中国”、“成都信用”网站、银行征信报告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复核把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