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期间补助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平台、基地运营单位)。
(二)补助时间
平台、基地运营单位为民营企业的,补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企业补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1.平台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本地中小微企业数量满足《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数量。
2.基地中制造业园区、楼宇经济园2022年入驻本地中小微企业数量分别不少于35户、50户。
3.2022年按照要求已上报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四)补助内容
运营单位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支出和开展服务活动支出,提升服务能力包括购置(租用)仪器、设备、信息化改造等支出,经营场地租赁费用(基地除外)。
(五)补助标准
按照运营单位提升服务能力和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不含税金额)不超过30%的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六)运营单位申报资料
1.《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项目申报书(2022年期间)》(附件1)。
2.《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项目申报表(2022年期间)》(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运营机构基本情况(登录“成都市中小微企业‘银企院校’四方平台”填报并打印,网址:www.cdsme.com)。
5.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2022年缴税、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企业财务三表。
6.实际支出凭证明细表(附件5)。
7.平台运营单位2022年服务本地中小企业名单、截至2022年12月底入驻基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6)。
8.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7)。
9.运营单位2022年服务中小企业开展活动情况的报告。
10.运营单位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含二维码,此次无须上报,留待审计时备查)。
(七)区(市)县相关部门上报资料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内容包括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说明。
2.《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项目(2022年期间)申报汇总表》(附件3、4)。
3.运营单位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