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申报征集。由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服务机构等按照自愿原则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将正式申报材料(见附件)和有关资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送至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环资科(兴城大厦14楼1404)。 (二)评审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局组织行业专家对上报资料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有关部门公示无异议的,面向全社会正式发布《四川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