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一)县级审核。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通过平台对县级担保机构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对照原件逐一进行核实,如实填列报表(见附件1、2)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平台报送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复审。
(二)市级审核。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市)上报资料进行复审,同时负责对市级农业担保机构申报资料直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在报表上填列审核信息(见附件1、2)并盖单位公章。市级审核后,于2024年6月15日前通过平台将担保公司申报资料、审核后的附件、资金申请报告等报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
(三)省级审核。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对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