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申报省工业质量标杆。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四川企业联合会,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2024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全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