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竣工投产且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注册,且在我省范围内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四川统计。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提供项目专项审计竣工报告。项目应纳入2022年-2024年500个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符合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支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