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措施
(六)加强组织实施。组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川行”活动,全覆盖诊断规上工业企业,分级设立服务专员,“一对一”指导制定技改方案。发布优质技改方案供应商、设计院、工程单位名录,组建覆盖主要行业的技改专家智库。每年遴选建设一批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建立设备更新需求清单、优质产品供给清单并动态更新,开展多形式、精准化的“四川造”推广对接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实施细则,科学规划、有序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防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七)加强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等资金支持。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财政统筹工业发展资金、新增预算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对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改等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采取项目法、因素法,联动地方共同给予奖补支持。鼓励市(州)、县(市、区)设立设备更新和技改专项支持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八)加强要素保障。用好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改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推广“技改贷”“更新贷”“专精特新贷”“制惠贷”等金融产品,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每年制造业贷款新增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对不新增用地和产能的技改项目,采取备案承诺制,简化前期手续办理。优先保障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用电、用能和排放等需求。
(九)加强标准引领。严格落实能效、排放、质量、安全等领域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杆水平,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生产质量和效益。支持省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大力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