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孵化载体不能再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2.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表(附件1)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125608145@qq.com。 3.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完整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并在左侧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5.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孵化器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