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条件
推荐“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参与我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积极向我省传播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
(三)为我省重大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为我省培养人才,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我省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六)在促进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或者中外文化交流,传播四川声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