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激励支撑
(七)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政策激励。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给企业等主体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省级及以下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实施四川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一体化推进专利运用和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质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推动建立健全海外维权互助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
(九)支持专利转化运用开放合作。深化川渝知识产权合作,推动专利跨省域转化。发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地区)合作园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知识产权贸易。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基地建设,助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海。加强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鼓励国际绿色技术知识产权开放实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商务厅、省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