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列入2020年省、市重点项目“盘子”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竣工建成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
(二)申报企业(单位)需为南充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南充市辖范围内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三)申报项目投资需纳入属地工业投资统计范围。
(四)符合相关文件其他要求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事后奖励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