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FJ/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推荐表.doc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平台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
(二)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平台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地纳税证明复印件,互联网增值服务许可证;
3.平台连接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IP、所属企业等)、系统截图等设备连接数的相关佐证材料;
4.上一自然年平台连接设备服务的有效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5.平台实施情况(包括建设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等);
6.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企业在内网改造、标识应用、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联网应用等方面实施集成创新应用,聚焦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汇聚、分析、交互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实现工业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并具备推广应用可行性;
3.项目数字化改造部分投资100万元以上(数控生产等设备投入除外),使用效果良好,具备较高的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投入(包括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等内容,格式由企业自拟);
4.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在各产业开展应用服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2.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标识解析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标识解析应用服务的有效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4)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开展应用的企业,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不低于2000万次。
2.支持标准:
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每超过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超过2000万次,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等);
(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出具的上一自然年企业标识注册量与标识解析量的证明材料;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应具有3个以上的应用案例,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对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带动作用明显;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标识解析等已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方案、实施情况、性能测试报告等);
(4)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括被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取得的专利、软著等);
(5)提供3个以上产品应用案列的证明材料(包括商业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6)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人员工资表、社保缴纳证明等);
(7)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
(2)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诊断、规划编制等咨询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3)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100万。
2.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定,按照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咨询报告、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4)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上一自然年已完成企业数字化咨询服务、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的本市企业。
2.支持标准:
经通过综合评定,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咨询服务项目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4)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在上一自然年通过国家认定机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
2.支持标准:
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4)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在我市;
2.联合体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3.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支持标准:
1.对获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部委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目,按其获得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2021-05-17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简介、建设内容、取得成效等);
4.获评国家部委的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应提供项目的公告通知、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应提供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中标通知书和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1-05-17
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