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信息化类项目。
二、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2020-07-03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实施动态申报。
2020-07-03
企业参照《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编制《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各企业并将《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1)word电子版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送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信处,逾期不再受理。
2020-07-03
(一)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期从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建成止。
(二)申报企业需在成都高新区产业功能区范围内;申报项目应为“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库”储备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储备项目可通过成都市工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三)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四)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五)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六)按《成都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支持资金按批拨付。
(七)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020-07-03
企业采用 5G、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对本企业实施企业网络、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项目投资 300 万元以上(如项目含数控生产设备需投入 1000 万元以上),使用效果良好,具备较高的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2020-07-03
按项目投入(包括数控生产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的1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0-07-03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设计、验收报告、效益评估等,如项目含数控生产设备需提供备案手续);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
4.本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投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材料复印件。
2020-07-03
2021-8-15-FJ/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doc
2020-07-03
2021-8-15-FJ/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doc
2020-07-03
2021-8-15-FJ/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推荐表.doc
2020-07-03
(1)支持标准
对符合《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批准新建的二手车市场,完成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总费用5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信息化建设补贴范围包括网络、服务器、终端等硬件设备购置费;集二手车交易管理、决策、运维、安全等功能的软件系统购置费(不含机房建设改造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
(2)申报条件
符合规划要求批准新建,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二手车市场。
(3)申报材料
(3.1)二手车市场建设批准或备案的相关文件。
(3.2)二手车市场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3)第三方项目验收报告。
(3.4)费用投入明细表、相关票据扫描件。
2020-04-23
1、支持标准
经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认定的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创建补贴。
2、申报条件
成都市行政区划内建成投入运营的商务写字楼的业主(即写字楼物业的所有权人)、主要产权持有人或其运营机构。具体申请条件:
(1)位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其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其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办公建筑、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3)其建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正式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申请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其办公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方米,业权应为单一业权(即写字楼业主持有该商务写字楼100%的物业产权),只租不售,整体运营;
(5)申请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其办公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写字楼业主持该商务写字楼50%以上的物业产权,整体运营;
(6)申请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其硬件建设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施设备等,应符合《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DB510100/T082-2012)中与之对应的超甲级、甲级等级要求;
(7)申请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其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维护等,应符合《成都市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13—2013)中与之对应的超甲级、甲级服务等级要求。
3、申报材料
(1)初审申报材料
(1.1)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申请表及承诺函。
(1.2)按申报条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企业注册地,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楼宇建筑规模、产权状态等关键信息佐证材料等。申报主体为楼宇运营机构的,须提供楼宇业主授权书。
(2)评审环节准备资料
由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主体按照《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成楼评委﹝2015﹞4号)文件要求及《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准备等级自评表及书面评测、现场评审资料,由成都市楼宇经济专家现场评审。
(3)验收材料
(3.1)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专家评分表(甲级/超甲级)复印件。
(3.2)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核发的《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证书》复印件。
2020-04-23
1.支持标准
经市经信局认定并发布的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2020-03-16
2.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1号)文件要求向财政金融局申报。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由市经信局认定并发布,企业可对口咨询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3.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贴息补助资金申报书》(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的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企业申请的银行贷款支付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合同、借据、银行加盖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要求与利息支付明细表一一对应);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经营及主要产品情况、市场销售、企业资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情况;诚信申报承诺书。(以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同时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4.牵头单位
贴息政策: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名单咨询: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
2020-03-16
1.支持标准
对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市外新引进或龙头企业新增我市产业链关键缺失和延伸的制造业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再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
2.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6)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7)企业承诺书。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
2017-12-14
第七条申报方式。企业自愿申报,按要求编制申报资料,由属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上报。
第八条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园区进行综合评审。
第九条公示授牌。通过综合评审的园区,在市经信局官网等媒体上按程序公示后,对获得三星级(含)以上的智慧园区授牌,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2021-06-15
(一)支持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心城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3%给予补助;郊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产业功能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成都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业片区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项目。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的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对改造厂房(不含原有部分)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
我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业片区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新建或改造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巳在2020年度内建成的三层及以上厂房建设项目。今年以五大重点产业为主,着重支持入驻企业符合其产业定位且投运效果明显的厂房建设项目。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I.对上一年度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分别按照国家级1000万元、省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对上一年度新创建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按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2020年新增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新创建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2021-04-16
1.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联合行文申请报告(含《2020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升级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5);
2.国家(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公告文件。
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