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申报方式。企业自愿申报,按要求编制申报资料,由属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上报。
第八条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园区进行综合评审。
第九条公示授牌。通过综合评审的园区,在市经信局官网等媒体上按程序公示后,对获得三星级(含)以上的智慧园区授牌,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2021-06-15
(一)支持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心城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3%给予补助;郊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产业功能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成都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业片区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项目。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的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对改造厂房(不含原有部分)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
我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业片区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新建或改造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巳在2020年度内建成的三层及以上厂房建设项目。今年以五大重点产业为主,着重支持入驻企业符合其产业定位且投运效果明显的厂房建设项目。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I.对上一年度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分别按照国家级1000万元、省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对上一年度新创建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按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2020年新增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新创建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的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2021-04-16
1.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联合行文申请报告(含《2020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升级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5);
2.国家(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公告文件。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连续三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入驻的标准厂房为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建设任务的标准厂房;
2.入驻企业符合所在地产业定位;
3.入驻企业上一年达到亩均税收要求;
4.租赁两层(不含层高8米以上的层厂房)及以上多层标准厂房的企业;
5.2020年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核算10万元(含)以上。
2021-04-16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含《2020年成都市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区(市)县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
2.《2020年成都市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7);
3.企业上一年达到所在产业功能区亩均税收标准说明(参考附件8),由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出具,具体亩均税收标准见《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门槛的通知》(成经信发[2019]5号);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租赁生产经营场地合同、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
2021-04-16
(一)支持标准
按照入驻企业实际使用厂房面积,连续三年按每月3元/平方米给予标准厂房专业招商运营管理公司最高100万元/年/户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专业机构运营的标准厂房为纳入市目标考核建设任务的标准厂房;
2.符合所在地产业定位的标准厂房入驻企业入驻率达85%以上;
3.2020年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贴核算10万元(含)以上。
2021-04-16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含《2020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区(市)县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9);
2.《2020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10);
3.《2020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入驻企业汇总表》(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填写,由所在功能区管委会审核符合产业定位入驻企业入驻率是否达85%,并盖章确认,详见附件11);
4.专业运营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业运营机构与标准厂房项目业主入驻企业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复印件);
6.专业运营纳入市考核目标任务的标准厂房证明(以所在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纳入全市年度标准厂房目标考核任务项目为准);
7.诚信申报承诺书。
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