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开展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并组织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第二轮答辩评议及必要的实地考察,根据答辩评议、考察情况确定2012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名单,经社会公示后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