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经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2.基地建设总体规划中,对促进大学生创业进行了专项规划或明确了相关内容。园区内为初始创业大学生入园提供培训、研究、生产、经营的创业孵化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3.在基地的显著位置公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服务规章和办事指南等。 4.有专门的服务场所和机构,有2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积极为初始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信息查询、项目申报、场地安排、项目开发、融资担保、人事代理等创业服务。 5.基地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规定,应建立基础台账,准确反映园区建设、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提供服务等情况,各类数据完整、准确。 6.基地每年有专项资金投入,为入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扶持,且优惠幅度不低于30%。 7.近两年以来,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须经工商部门注册)保有量不低于10户,每年扶持孵化成功的大学生创业实体不少于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