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额度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三、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中企业应注册成立1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3.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4.优先支持在国家和省、市级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优胜或已获各类创投机构投资的申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