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材料
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获得创投机构投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银行进账单等);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5)《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和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复印件(企业申报单位提供);
(6)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