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 二)市(州)推荐。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申报组织、材料初审及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级评审。
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等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书面评审、专家答辩、现场考察或技术评测等。入选平台试点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