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支持重点。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业债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开展创新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
1.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贷款规模和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确定补助额度,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以通过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担保费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3.对以债权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研发、设计、检测等设备、器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年租赁费的1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同一融资租赁项目补助不超过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