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现代种业、智能农机、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
(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给予资助;
(四)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给予资助。
(五)已获得过四川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