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是指对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与国(境)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在我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给予的资助。分为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一般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外国人才智力项目和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一般科技合作项目
1.资助条件:
(1)国外参与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在所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
(2)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条件;
(3)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具有明确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合作双方实际研发经费联合投入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2.资助金额:
对经评审立项的一般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