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号)有关规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及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5)。申报企业请做好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