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写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材料等材料报送我厅(一式两份,随附电子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