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请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二)时间。请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并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三)我厅将于近期对此次参加复核评价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