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并正常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最近财务报表连续3个月单月净利润额为负。
(三)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以下条件同时符合其中之二:
1.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
2.企业2019年度亏损额(净利润的绝对值)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低于20%;
3.企业2019年、2020年均是六类中国“500”强企业的核心配套生产企业;
4.在最近12个月内,企业获得100万元以上的政府(含国有平台公司)采购订单;
5.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值高于5%;
6.2019年末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19年末裁员率参照人社局有关规定计算)
7. 2020年1月24日到3月20日,企业为纳入市上统筹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