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在省外国内开设的线下体验店,按照实际投入的房租费、装修费、运营推广费(人工成本除外)的30%,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省内开设的线下体验店,按照实际投入的房租费、装修费、运营推广费(人工成本除外)的3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省外国内开设的线下体验店,根据线下体验店的数量及所覆盖省份的数量择优补助;对在省内开设的线下体验店,根据线下体验店的数量择优补助。
(2)申报条件
企业只需满足以下其中任一项条件即可申报:
(2.1)在省外国内开设线下体验店(须在3个及以上的省份设立5个及以上线下体验店)的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线下体验店须正常运行满1年。
(2.2)在省内开设线下体验店(须建设10个及以上线下体验店)的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线下体验店须正常运行满1年。
(3)申报材料
(3.1)线下体验店的运行时间及运行成效证明材料;
(3.2)政策规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内费用投入明细表(备注中须对应注明房租费、装修费、运营推广费三项费用类别)、费用相关票据扫描件。
(3.3)线下体验店数量及相关图片、证照等佐证材料;
(3.4)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