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完成成果发布分别给予每一个标准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团体标准,按照完成成果发布给予每一个标准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年度累计获得该项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条件
主导制定与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在政策规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内完成成果发布的电子商务企业。围绕主营业务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并在政策规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内完成成果发布的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3)申报材料
(3.1)由市质监部门认定的成果发布证明材料及正式出版(印刷)的标准文本;
(3.2)申报团体标准的企业须提供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