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加强涉外中介服务,对行业协(商)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涉外金融、法律、管理咨询、检测认证、人员培训等服务,按其涉外服务业务规模给予每年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2)申报条件
(2.1)申报主体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内注册登记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行业协(商)会、相关机构;
(2.2)申请的项目单位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上注册登记,并切实履行数据报送义务。
(3)申报材料
(3.1)行业协(商)会、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2)有关发票、往来银行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3)行业协(商)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资质证明;
(3.4)服务接收方提供涉外服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