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属地区(市)县发改局申报,由区(市)县发改局汇总申报。
(二)材料初审。请各区(市)县发改局加强对申请报告的指导和把关,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对申请报告及附件的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三)材料报送。请各地于3月20日前将推荐上报项目文件及相关材料汇总后行文转报市发改委[项目转报文件及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可邮寄至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成都市发改委高技术发展处,Word版报送至指定邮箱J。
(四)评审论证。我委将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适时组织评审论证(后续安排另行通知),并按程序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