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支持方式及标准

  • 发布日期:2020-11-16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支持方式及标准

市县项目,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确定项目、安排资金、上报备案、监管使用。省本级项目,由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执行。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升发展能力。
1.专项补助。企业于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实施完成的专业协作配套、传统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和扩大再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自主创新发展、管理诊断咨询服务、品牌培育等项目,根据企业在该期间中标执行金额,或实际投资额、研发投入、成本或费用等支出因素,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贴息。企业于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资借款且支付利息,根据企业在该期间实际利息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3.以奖代补。对获得2020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提升专业化发展能力。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