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支持我市企业自主研发新汽车产品且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整车生产企业。二、支持方式研发新汽车型并获得公告目录的,每个新汽车型(不含基于该系列车型平台衍生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