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资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现代种业、智能农机、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
(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可优先给予资助。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三等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