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的申报材料经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我厅。每个流动(工作)站限额推荐1个项目。2020年度获得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级的流动(工作)站限额推荐2个项目。(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的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央在川主管(代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我厅。每个基地限额推荐1个项目。(三)我厅将对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并批准后下发资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