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营企业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重点支持“5 5 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2019年11月28日后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同时,对于2020年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新增投资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