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申报揭榜、评审公示、立项签约的流程实施:
(一)申报揭榜
有意向的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揭榜之日起,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链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揭榜。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揭榜。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2.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榜单要求在线填写揭榜书,上传揭榜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揭榜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所有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4.材料报送
申报揭榜阶段通过申报系统全程进行网上申报,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评榜公示
根据申报揭榜情况,市科技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落地区(市)县、项目成果最终应用重点单位组织专家对揭榜书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签署军令状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项目落地区(市)县等管理方与揭榜方签订揭榜合同(军令状)。合同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首位,同时结合“里程碑”式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要求、榜单经费拨付方式、拨付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