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二)项目申报书
(三)有关附件材料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项目单位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法人代表、总经理签署的项目立项文件)
3.近三年项目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项目投资、项目达产后的经济效益等内容。(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应无违规记录);
5.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需提供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认证);
6.项目支出有关发票和合同复印件;
7.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研发经费入统证明;
8.其它附件。
(四)项目单位对申请材料和所附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